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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土地登记项目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主办部门:地籍科

协办部门:国土所、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土地登记发证服务窗口

一、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土地登记规则》

  6、《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7、其他有关土地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二、申报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地籍调查表;

2、用地科出让批复(原件)、出让合同(原件)、供地方案及其他权属材料;

3、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地籍调查代表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发改局立项批复、规划局规划定点图复印件;

5、土地估价报告;

6、出让金结算单;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工作内容

  审查:1、土地登记申请内容;

2、土地权属来源;

3、地籍调查成果;

4、其他相关资料。

四、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二)、内部各办理环节工作时限:

1、    国土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籍调查、材料初审工作,报土地登记发证服务窗口审核;

2、   土地登记发证服务窗口:自接到国土所报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送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审核,报分管局长签批;

3、   分管局长签批后转至土地登记发证中心,自转至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转发土地登记发证服务窗口至国土所;

4、  国土所自收到土地证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证。

五、办事流程

申请→乡镇国土所受理并开出收件单→地籍调查、初审→送分局土地登记发证服务窗口→审核→登记→国土所核对、领取证书→ 凭收件单领取证书

六、             办理结果

1、同意:出具土地证书;

2、不同意:退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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