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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改房、农民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项目名称:商品房、房改房、农民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变更登记

主办部门:行政审批中心土地登记服务窗口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土地登记规则》

  6、《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7、其他有关土地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二、申报资料

1、无锡市锡山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宗地图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及共有权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契约;

6、农民拆迁安置房需提供原宅基地证书、拆迁安置表、拆迁安置协议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工作内容

  审查:

1、土地登记申请内容;

2、土地权属来源;

3、他相关资料。

四、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二)、内部各办理环节工作时限:

行政审批中心土地登记服务窗口: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初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登记工作,1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证。

五、办事流程

申请→行政审批中心土地登记服务窗口受理并开出收件单→审核、登记→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收件单领取证书

六、办理结果

1、同意:出具土地证书;

2、不同意:退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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