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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登记有哪些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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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两类。
初始土地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在同一时间内对一定范围的全部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进行集中、统一的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是对已经进行初始土地登记的任一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登记。
设定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属于变更土地登记的一种类型。设定登记分为六种类型:(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3)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国家租赁国有士地使用权设定登记;(5)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6)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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