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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2-14  点击数:941
 

 

 

第一章     总 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潜力分析_______(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_______________(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_________________(7)

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_____________________(9)

第六章     基本农田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_(11)

第七章     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_____________(13)

第八章     城镇土地利用规划_________________(17)

第九章     近期规划(2005)___________________(18)

第十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18)

第十一章 附 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9)

 

 

 

 

 

 

 

 

 

 

第一章    

    第1条 本规划适用于安镇镇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是安镇镇镇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2  本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

效力,需作调整、修订,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3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5年

 远期:2010年

 远景:2030年

    4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发【1997】11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锡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为指导,以1991-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两区”规划为基础,坚持从本镇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对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作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全镇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第5条 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3)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苏发【1997】8号)

(4)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规土字第100号)

(5)江苏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7】121号)

(6)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

(7)《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及其实施办法(1996

(8)国家《土地复垦规定》(1998

9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58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 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

  2、技术与资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1997

  (2)《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实施方案》(1997

(3)江苏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规范》(1997

  (4)《江苏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2002

  (5)《锡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1995)

  (6)《锡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

  (7)《锡山市安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

  (8)《锡山市安镇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1-2000)

  (9)安镇镇土地祥查资料(1996)及历年土地统计年鉴

  (10)《安镇镇镇域规划》(1996-2010)

  (11)《安镇镇镇区规划》(1996-2010)

  (12)其它有关专项规划

   第6条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有关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及部门规划,均应按照本规划的用途管制、控制指标和要求进行。

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潜力分析

 7 概况

安镇镇位于无锡市东区约15公里处,在锡沪公路无锡至常熟段中部,是锡山区的中心重镇.东与羊尖相临,南临厚桥、梅村、鸿声三镇,西连查桥镇,北与张泾、东湖塘接壤。镇域辖区总面积3819.15公顷(57287.2亩),全镇至一九九六年底共有人口29725人,其中城镇人口12344人,乡村人口17381人,安镇镇地处太湖平原,河荡众多,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良田千顷,由西北向东南微倾,气候属亚热带北缘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

8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安镇土地总面积3819.15公顷(57287.2亩),至一九九六年年底,全镇共有农用地2982.74公顷(44741亩),建设用地724.45公顷(10866.8亩),未利用土地111.96公顷(1679.4)亩。

9  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1996年以前各年份的全镇土地利用资料,可以发现全镇耕地总面积有逐年减少的趋势,而建设用地面积却在逐年递增,二者的增减大致相当,究其原因,主要是城镇村的基建占用,包括建房、道路建设与改造以及独立工矿的建设。

10  土地资源利用存在问题

1、不同类型土地布局不合理

安镇镇土地利用类型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相互交叉现象,尤其是耕地与村镇建设用地之间的交错,这将极大地削弱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益,降低土地使用的效率,是一种很不经济的土地利用布局。

2、  人均占用耕地量逐年下降

根据安镇镇历年统计资料显示,1992年至1996年底耕地面积存在减少的趋势,而全镇人口近年来却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故而人均拥有的耕地数量呈现下降的趋势。

3、  耕地利用程度不够

   由于耕地本身地力有限,再加上重用轻养,分散经营,故而限制了耕地潜力的进一步提高。

    11  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潜力

由安镇镇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可知,虽然其土地的开发利用率较高,但土地利用效益还有潜力可挖。

1、  由于安镇镇农村居民点和工业区分布较零散,降低

了土地的使用效率,根据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户向城镇集中的原则,开发整理小村庄,置换边远地区的零星工厂建设用地也有不少潜力可挖。

2、  安镇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主要集中在窑业用地、废

河塘及农村居民点。在规划期内对958.1亩工矿用地,1045.3亩废河塘,210.2亩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将其复垦成耕地。通过对1486.4亩村庄拆并,将其复垦成耕地。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12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依据“十五”规划,安镇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有:                                          1、国民生产总值,1996年安镇镇国民生产总值6048万元,预计今后将以平均每年增长12%的速度递增,2、国民收入,农业经济效益逐步实现较大速度增长,至2005年,全镇固定资产原值达5亿元以上,企业自有资金突破5亿元;超亿元企业3家;3、工农业总产值,至2005年力争达到15亿元;4、全社会外贸出口总值,2005年外贸供货总值达到2.5亿元;5、第三产业发展,三产发展速度快于一二产业发展速度,至2005年突破7.5亿元;6、人口规模控制,人口自然增长控制在3.11‰以内,合理吸引外来人口,以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7、人民生活水平,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得以改善,至2005年,城镇农村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达到并超过小康水平,全镇人均经济收入超1万元,实现户户住楼房,家家饮用自来水,人人有看有线电视,处处通电话。

13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安镇镇的自然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规划期内,安镇镇土地利用的具体目标是:

(一)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

 2010年非农业建设新占用耕地量控制在455.53公顷(6833亩)以内,补充耕地246.67公顷(3700亩),全镇耕地总量达到2050.55公顷(30773.3亩),净减耕地208.87公顷(3133亩)。

1、 建设用地指标

   2010年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455.53公顷(6833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90.47公顷(5857.0亩),规划建设用地置换指标65.07公顷(976.0亩)。

2、 补充耕地指标

   2010年,全镇补充耕地指标为246.67公顷(3700亩),其中土地后备资源复垦开发31.71公顷(475.6亩),建设用地复垦158.21公顷(2373.2亩),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总面积56.75公顷(851.2亩)。

3、 净增耕地指标

   规划期内净增耕地指标为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之差,即至2010年全镇净减耕地指标为208.87公顷(3133亩)。

(二)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66.67公顷(25000亩),使耕地保护率达到81.24%

(三) 城镇村建设用地目标

   1996年安镇镇城镇村及独立工矿用地581.19公顷(8717.9亩),到2010年城镇村及独立工矿用地为865.18公顷(12977.7亩),其中城镇居民点用地为530.58公顷(7958.7亩),独立工矿为334.60公顷(5019.0亩)。

14  土地利用方针

   1、切实保护耕地,确保规划期末镇区域内耕地保有量的实现,稳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2、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正确处理“建设”与“吃饭”,“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3、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4、认真实施“两区”规划。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稳。

   2、在《安镇镇域规划》的基础上,为满足镇区发展和建设需要,贯彻生产用地外延与内部挖潜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紧凑集中用地布局。

   3、村镇居民点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提高建筑容积率,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引导镇村居民适度集中,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4、保护镇域自然生态环境,注重镇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相互制衡关系。

   16合理调整近、远期土地利用结构(成果表1011

   17 农用地结构调整

   安镇镇1996年共有农用地2982.73公顷(44741亩),规划至2010年,全镇共有农用地2717.12公顷(40756.8亩),净减耕地208.87公顷(3133.0亩),尽可能保证农用地的连片发展,减少农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的相互交叉、集约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益。

1、  规划期间,全镇耕地净减208.87公顷(3133.0亩)。

   1〉规划期间全镇农用地整理56.75公顷(851.2亩),建设用地及土地复垦开发189.92公顷(2848.8亩)(成果表231011)。规划期间全镇在土地整理及复垦开发中废弃坑塘减少69.69公顷(1045.3亩),未利用土地减少14.01公顷(210.2亩),基本都复垦整理为一般农田。

   2〉规划期间,建设用地造成耕地减少455.53公顷(6833.0亩)。

   18 建设用地调整

   总量调整:1996年安镇镇共有建设用地724.45公顷(10866.8亩),规划至2010年,全镇建设用地为1008.44公顷(15126.6亩)。镇区:1996年安镇集镇用地109.41公顷(1641.1亩),规划期内以集镇四边居民点独立工矿建设为主,坚持城乡结合,逐步扩大集镇区域。居民点:1996年安镇镇城镇村居民点364.09公顷(5461.3亩),规划至2010年城镇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530.58公顷(7958.7亩)以内。1996年独立工矿用地146.87公顷(2203.1亩),规划至2010年独立工矿334.60公顷(5019.0亩),其它建设用地不作调整。

   19 未利用地调整

   1996年安镇镇共有未利用地111.96公顷(1679.4亩),未利用土地17.1公顷(256.5亩),其它未利用土地94.86公顷(1422.9亩),规划到2010年,由于灾毁和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全镇未利用地减少到93.59公顷(1403.8亩)。其中未利用土地增加8.76公顷(131.4亩),至2010年,调整为25.86公顷(387.9亩),其它未利用土地减少27.13公顷(407.0亩),至2010年调整为67.73公顷(1015.9亩)。

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20条 全镇土地划分为农业用地区,建设用地区和其它用地区三大类用途区。

   第21 农业用地区分为耕地区,其它农业用地区,总面积2717.12公顷(40756.8亩),其中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808.84公顷(27132.6亩),一般农地区773.67公顷(11605.1亩),其它农业用地区134.61公顷(2019.1亩)。

   第22 建设用地区包括城镇用地区,村镇用地区及其它用地区,规划总面积1008.44公顷(15126.6亩),其中城镇用地区260.83公顷(3912.5亩),村镇建设用地区523.08公顷(7846.2亩),其它建设用地区244.53公顷(3667.9亩)。

23  其它用地区规划面积73.59公顷(1103.8亩)。

   24 各区管制要求

   1、农业用地区管制要求

   (1)鼓励农业用地区内的其它用地向农业生产用地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转化,控制农业用地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

   (2)交通、水利等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按《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

   (3)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将耕地转为非耕地或任其闲置荒芜。

   (4)建立定位监察网点,监察评价地力变化和环境污染状况。

   (5)划定园地、林地保护区,禁止随意毁坏、占用园地、林地。

   (6)加强基础建设,改善交通、水利、环保和防火设施。

   (7)加强规划,协调好农业发展和风景保护,旅游开发的关系。

   2、建设用地管制要求

   加强镇域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实施,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土地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加强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加快现有建设用地的挖潜速度,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3、其它用地区管制要求

   加强未利用地的开发复垦,为耕地用地区积累更多的后备资源。

   4、各类土地利用要符合用途分区管制和土地利用控制指标要求。

第六章 基本农田保护

   25 本文所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主要农副产品的基本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地耕地区域。

   26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3、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苏发【1997】8号)

   4、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5、《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实施办法(1996

   6、《锡山市安镇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1-2000

   2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原则

   1、在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2、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

   3、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用效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4、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5、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28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安镇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汇总表

基本农田保护片名称

总面积

保护块数

其中:耕地面积

其他土地面积

安南

5070.5

15

4672.0

398.5

高额

2148.9

4

1980.0

168.9

安镇

2160.8

9

1991.0

169.8

太芙

3315.6

6

3055.0

260.6

年余

1719.1

6

1584.0

135.1

南桥头

3291.6

4

3032.9

258.7

胶北

2797.4

4

2577.5

219.9

胶山

1094.7

2

1008.7

86.0

胶南

2143.5

4

1975.0

168.5

胶西

1282.8

2

1182.0

100.8

安西

2009.4

3

1851.5

157.9

团结

98.1

3

90.4

7.7

 

27132.6

63

25000

2132.6

   29 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

   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通过改善农田的基本建设条件,改造中低产田和优化基本农田的生态环境等措施建设,应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使得基本农田保护区持续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要确保地块规模,平整度,肥力和排灌系统等达到应有的要求,以适应机械化耕作要求。

第七章 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

   30 在规划期内,我镇土地开发整理总量为246.67公顷(3700亩),主要为未利用土地、废弃坑塘开发和村庄,其它建用地复垦及农用地整理,以下以表格的形式简要表达具体数据。

1、  未利用地开发:

安镇镇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汇总表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总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安南村

土地开发K1

安南村

7.9

7.9

水利局

土地开发K2

安南村

23.8

23.8

水利局

土地开发K3

高额村

27

27

水利局

土地开发K4

安镇村

34.9

34.9

水利局

土地开发K5

镇村

23.7

23.7

水利局

土地开发K6

年余村

21.5

21.5

水利局

土地开发K7

胶南村

37.5

37.5

水利局

土地开发K8

胶南村

23.2

23.2

安南村

土地开发K9

安南村

8.8

8.8

安南村

土地开发K10

安南村

8.6

8.6

高额村

土地开发K11

高额村

11.6

11.6

高额村

土地开发K12

高额村

11

11

安镇村

土地开发K13

安镇村

19.3

19.3

安镇村

土地开发K14

安镇村

27.7

27.7

安镇村

土地开发K15

安镇村

12.5

12.5

太芙村

土地开发K16

太芙村

31.6

31.6

太芙村

土地开发K17

太芙村

13.1

13.1

胶西村

土地开发K18

胶西村

13.6

13.6

胶西村

土地开发K19

胶西村

10.5

10.5

胶西村

土地开发K20

胶西村

13

13

胶西村

土地开发K21

胶西村

19.6

19.6

安西村

土地开发K22

安西村

10.6

10.6

胶南村

土地开发K23

胶南村

28.9

28.9

胶南村

土地开发K24

胶南村

14.1

14.1

胶南村

土地开发K25

胶南村

21.6

21.6

  

 

475.6

457.6

2、  村庄复垦:

            村庄复垦面积汇总表

单位

村庄名称

图斑总数

复垦总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安南村

周家巷

1

76.9

76.9

安南村

鞋山

1

24.2

24.2

安南村

老树基

1

8.4

8.4

安南村

河东巷

1

6.5

6.5

安南村

南洋泾

1

26.5

26.5

安南村

夏家桥

1

20

20

安南村

沈三房

1

12.5

12.5

安南村

沈介桥

1

18

18

高额村

上水车

1

18.9

18.9

高额村

许大房巷

1

13.9

13.9

高额村

朱介坝

1

17.5

17.5

高额村

旗杆下

1

19.7

19.7

高额村

老塘西

1

18.3

18.3

高额村

河西湾

1

21.5

21.5

太芙村

陆更山

1

10.8

10.8

太芙村

刘家圩

1

14.2

14.2

太芙村

浦南房

1

26.5

26.5

太芙村

吴家村

1

29.1

29.1

太芙村

东刘巷

1

28.2

28.2

太芙村

冯更上

1

66.7

66.7

太芙村

陈更上

1

8.6

8.6

太芙村

钱更上

1

9.6

9.6

太芙村

南前头

1

6.2

6.2

太芙村

道士巷

1

13

13

安镇村

章更上

1

8

8

安镇村

太平桥

1

30.7

30.7

安镇村

浦更上

1

17.5

17.5

安镇村

半塘

1

10.7

10.7

安镇村

包家里

1

14.8

14.8

安镇村

高更山

1

9

9

安镇村

广家里

1

   11.4

11.4

安镇村

陆家里

1

5.6

5.6

安西村

横塘河西

1

29.9

29.9

安西村

皱四房

1

15.9

15.9

安西村

相更上

1

12.7

12.7

胶西村

采花墩

1

80.8

80.8

胶西村

周家巷

1

22.6

22.6

胶南村

高马巷

3

15.1

15.1

胶南村

北平巷

1

19

19

胶南村

李湾里

1

36.5

36.5

胶南村

蔡巷

1

21.6

21.6

胶南村

张更上

1

10.6

10.6

胶南村

北赵巷

1

24.2

24.2

胶山村

园村里

1

59.8

59.8

胶山村

南房

1

12.1

12.1

胶山村

倪家桥

3

29.7

29.7

胶山村

陆家洚

1

27

27

胶山村

西河头

1

10

10

南桥头

南底田

1

39.5

39.5

南桥头

毛家桥

2

27.2

27.2

南桥头

陆房河

2

12.2

12.2

南桥头

老三房

1

11.1

11.1

南桥头

曹庄

3

24.1

24.1

南桥头

尤家巷

1

13.9

13.9

团结村

横塘

1

6.7

6.7

团结村

南巫

2

21.2

21.2

团结村

居唐更

1

16.9

16.9

团结村

蒋更上

1

30.5

30.5

年余村

陈更上

1

25.4

25.4

年余村

李园

1

22.2

22.2

年余村

年余桥

1

14.2

14.2

年余村

外浜

2

12.6

12.6

胶北村

杨家塘

1

10.2

10.2

胶北村

张维桥

1

25.2

25.2

胶北村

冯家水渠

2

27.1

27.1

胶北村

王更

1

24

24

 

 

 

 

 

 

 

 

 

 

 

80

1415.1

1415.1

    3、其它建设用地复垦:

其它建设用地复垦面积汇总表

单位

建设用地名称

图斑数

复垦总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安南村

窑场

1

6.8

6.8

太芙村

砖瓦厂

2

220.9

220.9

南桥头村

砖瓦厂

2

40.7

40.7

镇政府

二砖

1

235.9

235.9

镇政府

采矿厂

2

213.1

213.1

镇政府

一砖

1

69.8

69.8

镇政府

水泥厂

1

162.9

162.9

镇政府

采矿场

1

8

8

   

11

958.1

958.1

4、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项目面积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总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1

土地整理

年余、团结、农新

1669.7

297.9

2

土地整理

胶北

577.6

127.9

3

土地整理

胶南、胶山、胶东

487.4

165.3

4

土地整理

胶南、胶山

652.3

155.2

5

土地整理

安南、高额

425.6

104.9

 

 

3812.6

851.2

   31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措施

   1、坚持“因地制宜”的指导原则,在进行整理与复垦开发之前,对土地的适宜性作出合理分析。

   2、坚持“集约化”原则,讲究土地使用的规模效益。

   3、引导村镇、城镇居民的合理集中,重视现有建设用地的调整和挖潜,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4、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指标与用地指标挂钩,前者与后者同步或前者先行,实在不能完成指标的,相应部分缴纳复垦基金。

 

第八章  城镇土地利用规划

   32 安镇镇规划镇区位于中心地带,由老镇区向西北延伸,包括安西、胶西、团结、年余安镇的大部分地区。,规划红线总面积3.5平方公里,分为工业园区、教育区、办公区及集市区。

   镇区发展方向:依托锡沪公路两侧发展,北至团结夏更巷、冯家桥,南至九里河,东至年余裕华制衣厂,西至安西后万庄、许更上。

   33 镇区土地利用现状

   1996年规划基期,安镇镇区总面积为109.41公顷(1641.1)(包括建制镇和镇集体土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区面积)。

   34 镇区供地规模:(见下表)

镇区建设用地规划表

项目

1996

2010

人口

(人)

面积

(亩)

人均

(平方米)

人口

(人)

面积

(亩)

人均

(平方米)

城镇

12344

1053.5

56.90

22000

3912.50

118.56

农村

17381

5461.3

209.47

16569

4046.20

162.80

合 计

29725

6514.8

146.11

38569

7958.70

137.57

   35村庄建设用地供地规模:(见下表)

          期间      

 

村庄名称

1996

19972000

20012010

面积

M2/

面积

M2/

面积

M2/

安南

753.8

150.91

560.8

140.77

528.9

133.60

高额

260.7

109.86

150.9

114.72

150.9

114.04

安镇

463.1

84.01

513.1

94.81

475.4

107.35

太芙

647.2

163.37

647.2

159.27

434.3

152.57

     年余

282.6

128.95

208.2

103.81

203.5

113.24

南桥头

639.8

178.84

639.8

160.38

511.8

159.62

胶北

352.6

128.24

266.1

128.23

253

128.31

胶山

362.6

141.86

362.6

147.76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