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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5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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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次 全 国 土 地调 查 工作
简 报
第55期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编 2008年11月11日
全国土地调查办召开第二次
全国土地调查研讨交流会
2008年10月至11月期间,全国土地调查办分别在河南省郑州市、重庆市、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研讨交流会。全国土地调查办副主任高延利、朱留华、温明炬及其他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三十一个省(区、市)及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的主管国土资源厅(局)长及调查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各地介绍了本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和做法,集中研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同时,会议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认真交流,深入探讨,气氛十分热烈。
会上,高延利同志就大家关心的工作进度、数据成果质量、基本农田调查、土地权属争议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并且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快县级土地调查成果报送国家核查的进度,提出加快调查成果报送国家核查的具体措施。二要加强对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政策性、技术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相关政策和解决方法。对自然灾害、基础薄弱、经费困难等导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要及早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三要落实好信息上报制度,保障上下沟通顺畅。四要及时转化本次研讨的成果,指导推进本地二次调查工作。五要加强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的总结与推广,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同时,他强调,各地要以这次会议作为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契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次调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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