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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全局主要工作的协调、督办、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接待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定本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科学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负责局机和直属单位的机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有关培训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的选、培养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矿、土地、测绘等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直属单位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务评审工作;拟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本区国土资源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陈善豹    联系电话:88704214


 ()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本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方案、措施的研究制订;负责本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土地收购储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使)用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发布建设用地土地招标拍卖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组织实施本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承办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人:吴燕    联系电话:88702129


(
)地籍管理科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本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承办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本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管理。

    研究制订本区测绘事业和市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本市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审查和年检的初审工作,负责市级限额的测绘任务登记、地图出版、展示、使用前的样图初审工作;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的审批工作,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的备案工作;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单位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保密测绘成果领用和销毁的审核;负责测绘项目立项和开工许可的审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房产等专业测绘工作

负责人:胡玉炜    联系电话:88701511


()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本区国土资源立法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和宣传教育、咨询、信访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指导本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本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负责人:陈坚伟     陈文忠    联系电话:88701638


()财务科
      
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局机关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人:凌骞    联系电话:88704821


()耕地保护科
       
组织制定本区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起草编制本区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起草编制本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审核市(县)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和各项规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预审;负责本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虞卫峰    联系电话:887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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